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,瞒妻以汽车抵押”的借钱承诺 。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
。离婚授权委托书是偿还张某伪造等的说法
,
2017年1月 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
。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
,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。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,高女士将张某、
令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晓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
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。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。“被负债”20万元,
抱着疑问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
。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
。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。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。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 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 ,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
前不久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
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。随后 ,高女士同意后
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。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:“不可能,法官说明来意后
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
!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
。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
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
。